上海疫情最新消息3月31日(上海疫情最新通告)

上海长宁区封控区最新消息

1、长宁全域于4月1日3时至4月5日3时实行封控管理,期间开展两次核酸检测,3月28日至3月31日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具体信息如下:封控管理时间与范围长宁区全域自2022年4月1日3时起至4月5日3时止,实施封控管理。此举旨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居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推动社会面动态清零目标的实现。

2、上海部分区域解封65小时后再度封控,全国多地边境小城也因疫情采取严格管控措施,但并非新一波大规模疫情来袭,而是局部散发病例引发的区域性防控调整。上海部分区域封控情况解封后迅速再封控:6月1日上海宣布解封后,6月7日徐汇区湖南路街道相关区域再度实施临时管控,辖区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

3、上海三区划定名单如下:徐汇区 根据筛查结果和风险研判,截至4月19日15时,徐汇区划定最新“三区”名单。划分管控的区域包括徐家汇街道、天平街道、湖南街道等13个街道。除防范区、管控区外,其余区域为封控区。

4、目前无法直接列举上海所有未被封控的地区。上海的封控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中,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以下为具体说明:封控区域动态调整上海的封控管理通常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动态调整,涉及小区、街道甚至行政区。例如,浦东新区的金桥、曹路等区域曾有小区被封控,但具体范围会随疫情发展变化。

5、上海封控区划分标准为报告阳性感染者涉及的居民小区(单位、场所)所在网格化单元及毗邻网格化单元划为封控区。隔离政策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具体如下:封闭管理措施 感染者涉及楼栋:采取14天封闭管理措施,浦东从3月28日封闭时起计,浦西从4月1日封闭时起计。

截至3月31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95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20例。累计确诊病例1751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6815例,无死亡病例。累计情况:截至3月3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9306例(其中重症病例66例)。

总体发病与死亡情况2024年3月1日零时至3月31日24时,全省报告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26291例,死亡12例。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无病例报告。

截至3月3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出院病例1例,现有住院病例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正在接受医学观察。2020年3月31日0-24时,九江市无本地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截至3月31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8例,治愈出院病例118例。

南京乘坐过3月31日D2282次动车的人员须立即报备

乘坐过3月31日D2282次动车的人员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情况如下:事件背景:3月31日,一名乘客从上海虹桥站乘坐D2282次动车(4车厢10A号),于当日23:18抵达南京南站中转换乘,后接报核酸检测阳性。

上海3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3月31日(附公告)

上海2022年3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具体说明如下:政策背景与目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为配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并便利申报流程,发布通告调整申报期限。此举旨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确保税收工作平稳运行。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税务行政许可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汇算清缴日期经营所得个税: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并非5月底或6月底。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6月底。

月征期截至15日,需及时申报多项税费;3月1日起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3月31日截止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延续至2024年底;残保金免征范围扩大;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多项政策新规3月1日起施行。

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具体说明如下:为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原定3月16日截止的纳税申报,调整后截止日期为3月23日。